《通知》共包括提高認識、促進運營、規范管理和工作保障等方面的內容,具體分為十二項具體任務。
其中,提高認識方面要求各地將目標導向與問題導向有機結合,協同有序推進知識產權運營工作;促進運營方面主要包括完善激勵、激發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活力,分類指導、優化知識產權運營服務供給,拓寬渠道、推進知識產權運營供需對接,推動轉化、促進加強知識產權融資服務,促進實施、引導知識產權有序流轉,保障流轉、提升知識產權評估服務能力等內容;規范管理方面主要包括完善環境、加強知識產權交易信息監測和信用監管,規范運行、加強知識產權運營平臺管理,加強監督、完善知識產權運營資金使用管理等內容;工作保障方面主要包括強化責任、推進知識產權運營績效提升,完善保障、促進能力提升等內容。
此外,要更好理解文件的主要內容,還需要把握其主線及相應的重要關系。
在《通知》中明確了以轉化實施為目標的知識產權運營導向,并以此為主線,從制度激勵、服務供給、供需對接、有序流轉、融資支撐、科學評估以及環境營造等方面針對性地提出了具體政策措施。
《通知》進一步明確了以下重要關系:
政府行為和市場行為的關系。要求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與要素的決定性作用,強化創新主體、市場主體知識產權運營的主體地位,更好發揮政府部門在知識產權運營工作中的引導、指導、規范與監督管理作用。
促進與規范的關系。針對知識產權運營過程中存在的實際問題與困難,一方面,通過激發運營活力、提升服務供給水平、促進供需對接、完善各類服務機制,促進知識產權運營業態發展;另一方面,通過交易信息監測、強化信用監管、加強平臺管理、嚴格資金監管,構建規范、公平的知識產權市場化運營環境。促進與規范是相互增強的正相關關系,需要統籌把握、協同發力。
中央與地方的關系。省級、市級知識產權局推進相應的機制構建和環境建設,承擔平臺(中心)建設任務、運營試點項目的地方負責相應管理責任。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全國范圍內機制與環境構建,加強指導與協調,強化績效管理。
試點地區與其他地區的關系。要求承擔財政資金支持項目的試點地區,在規范、高效使用資金的基礎上,進一步深化改革、加大政策創新力度,率先完成好各項任務要求。其他地區要結合實際情況,細化政策措施,促進當地創新主體、市場主體提升知識產權運營能力與效益。
融資、評估、轉移對接等服務相互支撐、共推轉化的關系。提升知識產權融資服務能力,推動強化金融支持知識產權轉化實施導向;提升知識產權評估服務能力,暢通知識產權的流轉渠道;提升知識產權轉讓許可等對接過程中的專業服務能力,優化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。這幾項服務是相互聯系、相互支撐的關系,其共同功能是助推知識產權轉化實施,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該推進協同提升這幾項服務能力。
關于促進和規范知識產權運營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讀
2021-09-14 陜西銘煜金科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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